学生工作

各位同学:

学校已启动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选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大学传播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1.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巢乃鹏、周小茜

副组长:陈一鸣、彭华新

秘书组:李桂瑜、方泽宏

2.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执行小组

组长:陈一鸣

成员:李桂瑜、方泽宏、雷茜、龙浩

3.班级评选小组:各班班长或团支书牵头,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二、奖学金体系构成

(一)国家奖学金

学院名额:2人,8000元/人

(二)社会奖学金:鹏程奖学金

学院名额:3人,10000元/人。

(三)学校奖学金

1.单项先进个人奖

(1)学业类:“学习之星”、“双创之星”

(2)特长类:“文体之星”

(3)公共服务类:“公益之星”、“优秀学生干部”

奖学金金额:

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奖学金获奖比例:

“学习之星”获奖比例:一等1%,二等3%,三等6%。

“优秀学生干部”获奖比例:一等0.5%,二等1.5%,三等2%。

“公益之星”、“文体之星”一、二等奖以及“双创之星”一、二、三等奖,不设比例;

“公益之星”、“文体之星”三等奖不超过学院参评人数的2%。

(4)特殊贡献奖:由武装部评定

2.综合先进个人奖

(1)“荔园之星”

(2)“荔园卓越之星”、 “荔园卓越之星”提名奖

奖学金金额:

“荔园之星” 20000元/人,

“荔园卓越之星”提名奖30000元/人,

“荔园卓越之星”50000元/人。

奖学金获奖名额:

“荔园之星” 学院名额:12人;

“荔园卓越之星”获奖名额全校不超10名,

“荔园卓越之星”提名奖获奖名额全校10名。

(四)先进班集体

学院名额:5个

三、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40个,分配到我院的名额2个。为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安排如下:

(一)评定要求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深圳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要求,推荐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候选人。

(二)评定流程

1. 9月9日9:00至9月14日17:00,开放国家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功能,学生凭本人校园卡账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提交申请表。

2. 9月15日11:00前请将国家奖学金相关佐证材料以“国奖申请+姓名”命名邮件发送到邮箱514989715@qq.com。

3.9月24日17:00前,学院组织完成评选并进入系统完成审批工作,在线提交审批意见。

4. 9月27日17:00前,学院完成初评及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汇总材料报学生部。

5. 10月7日前,学生部对学院上报的拟获奖学生材料进行复核。

6. 10月12日前公示全校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到学生活动中心303领取拟获奖学生国奖审批表纸质版,并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7. 10月17日,学生部将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

四、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

1.9月13日9:00至9月19日17:00,开放鹏程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功能,学生凭本人校园卡账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提交申请表,并将获奖证明等证明材料以“社会奖学金申请+姓名”命名邮件发送到邮箱514989715@qq.com。

(二)10月11日17:00前,学院完成鹏程奖学金初评及公示工作,公示结束后汇总报学生部。

(三)10月16日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社会奖学金校级评审,会后学生部汇总、复核、公示全校社会奖学金初评获奖学生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部将初评结果报设奖单位及学校审批。

(四)社会奖证书及奖金发放时间以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结果为准。

五、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

现阶段开展的是校级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综合先进个人奖评定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评定工作流程如下:

(一) 9月13日9:00至9月19日17:00,开放校级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功能,学生凭本人校园卡账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提交申请表。

(二)10月8日17:00前,学院辅导员及学生组织指导老师进入系统完成审批工作。

注意:学校党政部门直接指导、管理的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主管部门指导老师负责对学生干部工作绩效做出在线鉴定。

(三)10月11日前,学院公示初评获奖名单(含独立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10月30日前,学生部复核、汇总、公示各类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学生部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

六、附加说明:

(一)请申请“公益之星”三等奖的同学佐证材料使用义工时截图,等学院审核通过后再请义工联开具盖章版纸质证明。

(二)请申请“公益之星”一、二等奖的同学打印义工时证明表时以学年为单位打印。

(三)请申请“双创之星”的同学注意,如论文是共同一作,请申请“双创之星”(团队)。

(四)以学术论文参评“双创之星”可不上传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学院统一汇总信息(表格见附件)后再由图书馆统一审核收录情况。

(五)未设定获奖比例或名额的奖项(“公益之星”、“文体之星”一、二等奖以及“双创之星”一、二、三等奖)由学院严格按照评定条件考核选评,认定等级务必审核正确,否则取消获奖资格。

(六)所有获评奖学金的同学需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的各类优秀学生宣传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七、先进班集体评定工作

按照《深圳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开展本学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一)9月13日9:00至9月19日17:00,学生班集体网上填写先进班集体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二)10月8日前,学院完成审批、初评,

(三)10月11日17:00前,学院完成先进班集体初评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并汇总先进班集体初评获奖名单(公文形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同时通过公文邮件提交excel电子版)报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3)。

(四)10月30日前,学生部复核、汇总、公示全校先进班集体初评获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学生部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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