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深大校发〔2024〕290 号),奖学金申请自2025年新增基本条件,其中包括“所评选学年度思政学时达标”。该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1级及以后学生“思政学时达标”要求
1.“思政学时”与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的“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相关联。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管理规定(试行)》(深大校发〔2021〕155号),我校自2021级起设置“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为各专业学生必修课程,学分为2分。
2.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各年级参评学生的“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至2025年8月31日止须累计达到所要求完成的学分,具体如下:
参评学生年级 |
“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累计完成学分 |
2024级 |
0.5分 |
2023级 |
1分 |
2022级 |
1.5分 |
2021级 |
2分 |
(2)参评学生在2024-2025学年须参加至少一次“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中的思政教育学习类活动。活动范围参照《深圳大学本科生“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管理规定(试行)》(深大校发〔2021〕155号)和各学院(部)细则。
3.“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学分的查询方式:办事大厅—思政与社会实践管理—查询统计。
(二)2021级以前学生“思政学时达标”要求
“思政学时”与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的“社会实践、国际交流”课程相关联,参评学生须完成并取得1学分。
学生部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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