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学院(部):

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深大校发〔2024〕290 号),奖学金申请自2025年新增基本条件,其中包括“所评选学年度思政学时达标”。该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1级及以后学生“思政学时达标”要求

1.“思政学时”与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的“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相关联。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管理规定(试行)》(深大校发〔2021〕155号),我校自2021级起设置“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为各专业学生必修课程,学分为2分。

2.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各年级参评学生的“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至2025年8月31日止须累计达到所要求完成的学分,具体如下:

参评学生年级

“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累计完成学分

2024级

0.5分

2023级

1分

2022级

1.5分

2021级

2分

(2)参评学生在2024-2025学年须参加至少一次“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中的思政教育学习类活动。活动范围参照《深圳大学本科生“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管理规定(试行)》(深大校发〔2021〕155号)和各学院(部)细则。

3.“思政与社会实践”课程学分的查询方式:办事大厅—思政与社会实践管理—查询统计。

(二)2021级以前学生“思政学时达标”要求

“思政学时”与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的“社会实践、国际交流”课程相关联,参评学生须完成并取得1学分。



学生部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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