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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院研究生第一、第三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引导党员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5月27日,传播学院研究生第一、第三党支部在致艺楼L7-404教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此次学习由研究生第一党支部书记张雅星同志、研究生第三党支部书记张思蔚同志主持并领学,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党支部党员出席会议。

活动伊始,张雅星向支部成员共同学习了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重要部署与目标要求,强调了本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党员要切实提升站位,强化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认识。

随后,张思蔚带领大家回溯了党史中的历次党纪教育活动,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新增或修订的重点条文,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核心内容,带领支部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与“违纪与纪律处分”部分,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

张思蔚强调,《条例》第七条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她号召支部党员同志无论作为学生党员,还是今后走向工作岗位,都应始终牢记纪律先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的准则和条例这面“正气之镜”来规范自我、提醒自我,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争做模范党员。

张雅星老师指出,《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她提出,支部党员同志无论身处何处、身兼何职,都应该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把生活纪律当作小节,不断加强个人品德建设,不断增强定力,涵养正气。


通过学习和交流,全体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各位同学表示,严格的纪律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日后不仅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更要在实践中落实,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弦,以奋发有为的干劲,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青年。


撰稿人:陈雪娜

一审一校:周润东

二审二校:陈一鸣

三审三校:周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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