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根据《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传播学院2024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

(三)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以《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2024年度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拟招人数7人。


三、申请条件

(一)须具备《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外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通过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2.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4.PETS5级合格证;5.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7.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三)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的要求。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或先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说明性公函,待入学报到前提供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除硕士毕业于世界前200名院校(最新QS排名)的申请者外,须至少有一项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式取得的公开出版、发表、授权或已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社会确认的成果,不包括学位论文。

成果应当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并可以多元化的形式展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①若成果为学术论文,应为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学术期刊正式发表(含在线发表,须已见刊)的论文;中国新闻史学会一级学会以及下设的二级分会、国际专业协会ICA(国际传播学会)、AEJMC(新闻与大众传播教育学会)、NCA(美国全国传播协会)、IAMCR(国际媒介与传播研究学会)的会议论文。

申请者本人应当是作者署名前两位的作者。申请者本人是第二作者的,其研究生导师应当是成果的第一作者。以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计算论文数量时按共同贡献人数平均计算(成果数量按照1篇/共同第一作者人数或多通讯作者人数计算);

②若成果为发明专利,则应当为已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PCT和国内发明专利之一,且以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③若成果为学术著作,则应当已正式出版且以申请人为作者之一,同时申请人独立撰写的内容字数不少于1万字;

④若成果为智库成果报告,则应当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批示,且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⑤若成果为科研奖励,则应当享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机构颁发的奖励证书,且申请人位列获奖者名单前6名(含第6名);其中学会奖项的评奖机构须为社会公认的全国性专业协会组织:国内专业协会组织包括中国新闻史学会(一级学会)以及下设的二级分会;国际专业协会包括ICA(国际传播学会)、AEJMC(新闻与大众传播教育学会)、NCA(美国全国传播协会)、IAMCR(国际媒介与传播研究学会)。

⑥若成果为学科竞赛类获奖,则应当以排名第一获得与学科相关的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国家三等奖及以上或者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⑦其他代表性成果可提交博士招生评审组讨论认定。

4.同意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

(四)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的要求。

2.本校在读二年级(2022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专业,已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3.硕博连读考生仍需参加硕士阶段的中期考核。


四、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12月29日。

2.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2023年12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传播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沧海校区传播学院致艺楼824;联系人:张老师或李老师,电话:0755-26976523)以下各项如非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申制请者均需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硕博连读、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

(7)至少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英文学术论文等):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提交);

(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3)报考专业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者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申请者登录《2024年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系统》注册后,并根据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号,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及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如有多个报名号的申请者,以最终提交申请材料的报名号为准。申请者务必在此报考系统上进行相关操作,否则报名无效。

(二)学院资格审查

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学院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研招办,研招办对审查结果进行抽查后,学院统一向社会公示。

(三)导师推荐

学院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本环节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不高于1:3的比例向学科点排序推荐申请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材料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成立专家组根据学科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学科点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申请者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复试考核(含专业笔试)

复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网站通知,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和综合能力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以及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和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专业素质考核设专业笔试形式,考核申请者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此外,也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考核总分500分,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须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3.考核过程要规范,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备查,研究生院/纪委认为必要时可派人旁听。

4.自设专业笔试(专业外语、一级学科基础、二级学科方向基础)考核申请者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笔试试卷设A、B两套考卷,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卷。专业面试原则上为现场面试。面试可分批次进行,不同面试批次的考核标准应一致,同一面试批次的面试方式原则上应相同。

5.2024年1月上旬(以具体实施时间为准)前,学科点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含笔试试卷)及录音录像等)。

(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已通过复试考核的考生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导师推荐意见、考核记录等。在各招生专业的指标限额以内,审核通过者获得拟录取资格。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监督机制

(一)信息公开。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学科点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本着把好招生质量关、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本职工作。

(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2671162(纪检(监察)室)、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jiwei@szu.edu.cn(纪检(监察)室)、szuyz@szu.edu.cn(研招办)


六、其他说明

1.通过申请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再报考本专业当年度下一轮的招生;

2.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见《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深圳大学传播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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