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院专业实习安排及要求:
1、专业实习时间:大三第二学期结束后的暑假开始,至大四第一学期寒假结束为止,期间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的专业实习。在此时间段以前进行的实习仅作为自主实习实践,不认定为专业实习。
2、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清单):
(1)纸质版:实习情况登记表、实习单位反馈意见表。签名要求手写签名,其余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
(2)电子版: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实习照片,要求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号 姓名”命名。
3、实习材料提交时间:原则上要求专业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到系里,系里有其他具体安排以系里安排为准,最迟要求在大四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结束前提交。